【采购预算120万元】江苏苏州市2019年度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0-10-09 08:52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2019年度苏州市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X2020-G-032
 
项目名称:2019年度苏州市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其中:
 
一标段: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二标段: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三标段: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四标段: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最高限价:本项目统一以对每家企业开展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费用进行报价,且不得高于¥7000.00。
 
采购需求:
 
1.概述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37号)要求,组织开展苏州市170家重点单位2019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工作。
 
2.工作内容
 
第三方核查单位应按照省文件要求,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核查任务梳理,综合考虑行业、规模、区域、以往核查情况等因素,确定核查任务;核查程序主要包括签订协议、核查准备、文件评审、现场查询、核查报告编制、内部技术复核、核查报告提交、核查记录保存等步骤;重点排放单位对第三方核查报告有异议的,可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申诉证明材料(含核查报告)。对未提交第三方核查报告,且未提交申诉证明材料的,原则上视为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三方核查报告(包括有异议的申诉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3.服务进度
 
2020年12月底完成核查工作并提供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初稿,2021年2月底前完成核查报告的专家评审。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验收要求:核查报告应经相关专家(由采购人提供审核专家名单)进行评审验收,确保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37号)要求,相关评审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与从事碳资产管理碳交易的公司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且不参与任何与碳资产管理碳交易的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4日。
 
2.地点:CA网上报名。
 
3.方式:
 
(1)申领CA。
 
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按项目名称及标段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0-998-0000(技术人员);0512-69820825(中心)
 
软件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9:30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7日9: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相关事宜:
 
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苏州市道前街170号
 
联系方式:0512-69152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
 
联系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健、周详
 
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2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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