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提高企事业单位
碳排放和
碳资产管理意识,促进
绿色低碳发展,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
2020 年度我州共有13家重点企业纳入四川省应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企业名单,目前已有12家企业完成披露,其余1家正在按要求办理。披露内容包括企业单位以法人为边界,披露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核算的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采取的减碳增汇措施、节能低碳产品服务及生产工艺和技术运用、节能低碳产品和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
碳资产开发和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建设等方面。
信息披露对象可以选择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书、编制年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或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在年度环境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等报告中编制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内容任一种途径进行披露,披露信息将在企事业单位网站、上级公司网站、其他披露
平台发布以及报纸等便于公众获知的渠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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