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要求,我局拟开展福州市近零排放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近零排放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福州市低碳
试点示范建设的整体规划与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指导,选取具有一定基础的1个社区或1个景区开展近零
碳排放示范区创建工作,基于现场调研情况,结合区域现有基础及特色,有针对性编制该示范区的《近零
碳排放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低碳相关的工作经验。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低碳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
专家评审费用、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9月28日下午16:3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556,联系人:张少杰,联系方式:83531962。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
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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