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4736
项目名称:杭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无,无,无,无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杭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项目标项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指导钱塘新区共计57家非纳入
碳交易企业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完成排放报告的实地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2.选取1-2家合适企业开展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动措施企业信息披露工作。3.核查工作完成后,提交工作总结报告。4.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工作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杭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项目标项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指导萧山区(42家)和富阳区(15家)共计57家非纳入碳交易企业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完成排放报告的实地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2. 选取1-2家合适企业开展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动措施企业信息披露工作。3.核查工作完成后,提交工作总结报告。4.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工作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杭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项目标项3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指导萧山区(43家)和建德市(14家)共计57家非纳入碳交易企业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完成排放报告的实地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2. 选取1-2家合适企业开展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动措施企业信息披露工作。3.核查工作完成后,提交工作总结报告。4.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工作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杭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项目标项4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指导全市除萧山区、富阳区、建德市和钱塘新区外共计52家非纳入碳交易企业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完成排放报告的实地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2.选取1-2家合适企业开展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动措施企业信息披露工作。3.核查工作完成后,提交工作总结报告。4.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工作
备注:
合同
履约期限:服务期为一年,在此期间,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开展具体的核查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9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
平台(www.zcy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1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1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参与本项目。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政府采购政策: A.《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试点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3号)、《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 B.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8080/login.do办理业务。 (6)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7)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11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丰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31370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15167127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二号楼6楼
传 真:0571-88473411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5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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