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夏季攻势”清单、考核细则的通知》(湘生环委发〔2020〕3号)和《2020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湘环办〔2020〕7号)要求,各地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已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年度重要任务。为摸清郴州市
碳排放的数据家底,掌握郴州市低碳建设工作情况,同时实现清单编制常态化、简便化,现我局将启动郴州市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数据管理
平台建设项目,特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预算
根据国家发布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及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开发的“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及《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指南》,郴州市2019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范围应包括郴州市整个行政区内的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涉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六种温室气体。郴州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管理平台应涵盖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填报模块、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计算模块、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生成模块,以实现常态化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功能。本项目预算费用为25万元整。
二、关于参与单位的资质要求
1、参与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3、参与单位应具有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或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直报平台建设和运营、或城市碳排放达峰研究、或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业绩、或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研究、或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规范编制类课题等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经验。
4、参与单位应承诺在郴州设立办事处,驻派2名专员至少提供连续6个月现场服务,直至相关工作完成为止。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12:00至2020年7月31日12: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相关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服务方案及其他证明材料到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314办公室)报名,由询价单位负责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单位参加询价。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20年7月31日15:00
询价材料:参与此次项目的报价,报价需加盖公章,密封后在袋口加盖骑缝公章。
五、中标规则
以最接近参加报价均价的单位中标。
联系人:陈志春 联系电话:0735-2190969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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