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
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财政部于近日制定了《
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提出,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一)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
(二)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
(四)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
(五)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关于清洁能源发展的其他 重要事项。
同时指出,使用专项资金对“十三五”期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给予奖励,使用专项资金对煤层气(煤矿瓦斯)、
页岩气、
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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