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减缓、适应两个方面,积极推进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2019年我省
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19.59%,提前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目标任务。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坚持
绿色低碳发展,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应对气候变化统筹了经济增长、社会发展、能源转型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为此,我省通过采取强化目标考核、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优化监管服务、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等举措,持续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将2019年碳强度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印发《2019年吉林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指导各地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组织开展2018年度各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组织省直12个部门对各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组织开展我省94家重点排放单位2018年度碳排放核查及复核工作;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及市(州)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围绕低碳城市、
低碳社区、低碳旅游、近零碳示范区及
碳捕集、封存和利用低碳
试点示范工作等方面,强化基础性课题研究工作,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各部门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为参与全国
碳交易做好准备工作;加强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加快形成企业、公众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塑造吉林生态文明建设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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