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负责有关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派驻地减排目标的落实。
参与制定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工作。
配合开展生态环境督察。
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及科技工作。
参与生态环境领域合作交流工作。
承担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和汉寿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是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根据市局规定,我局内设办公室(纪检室),科技监测与财务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保护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内设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汉寿分局和常德市汉寿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收支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也包括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完成特定工作目标而设立的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4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6.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81.74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978.9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309.97万元,上级收入增加681.7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47.9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556.32万元,社会保障支出63.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6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978.98万元,主要是节能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6.2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55.25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2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5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
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11万元,是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1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70万元、 生态保护20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222万元、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85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4万元、减排专项支出2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我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方面。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6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4万元,下降49.6%。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72.2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0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财政预算拨款966.2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2、“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