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我市获评优秀等级。
依据《湖北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实施方案(试行)》,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目标完成情况自2015年正式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考核主要有碳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节约与结构优化、低碳产业体系建设、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体制机制创新、
碳交易履约等13项基础指标,按照考核评估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本次主要考核各地市州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丁超表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是机构改革之后,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能,这对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融合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温室气体排放与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促进
绿色低碳发展的协同效益,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协同增效。”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