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南(2020)

文章来源: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碳交易网2020-05-09 09:22

为适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新形势需要,提升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四川省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南(2020)》(以下简称《指南》)。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涉及领域宽、内容广,相关职能从发展改革部门划转后,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过程中普遍面临工作方向不明、控排思路不清、支撑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亟需加强对基层如何开展重点工作的指导。
 
《指南》指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要肩负组织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国家自主贡献的重大任务、光荣使命,既要统筹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统”,也要扎实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专”,推动构建应对气候变化议事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地方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
 
《指南》将基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分为常规工作和创新工作。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为主,县级重在推动落实具体工作。常规工作包括做好综合统筹协调、分解考核目标任务、核算温室气体排放、参与碳市场建设、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扩大资金项目投入、加强信息发布宣传等,创新工作包括减排达峰、产业培育、试点示范、机制创新、交流合作、能力建设五大类。
 
《指南》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市(州)、县(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定位、方向和重点,对基层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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