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起,上海清算所将对上海
碳配额远期产品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上海碳配远期分段2020/5的单位协议持仓保证金标准为1800,其余分段(2020/8、2020/11、2021/2以后)的单位协议持仓保证金标准为900,单位次到期月协议卖持仓超限保证金标准为450,单位到期月协议卖持仓超限保证金标准为900。上述保证金标准为上海清算所提供给清算会员的参考值,清算会员有权调整客户保证金标准,实际保证金标准以清算会员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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