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我省
碳排放管理和交易企业2019年度
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相关 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维持减排量抵消量上限150万吨和抵消总量不超过实际排放量的10%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当地抵消量的比例有所调整,使用当地省定贫困村、重点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的抵消量占比调降至60%以上,此举可能抬高此类抵消量的
价格。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