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发〔2020〕2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绿色产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但总体来看,全省重化型产业结构、煤炭型能源结构、开发密集型空间结构尚未根本改变,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亟待提升,绿色产业体系尚未完全形成,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层面关于绿色发展的最新要求,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抓住用好绿色发展战略机遇,推动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本质安全、绿色高端要求,着力构建绿色发展技术创新体系,增强绿色产业发展新动能;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厚植绿色产业发展新优势;着力创新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拓展绿色产业发展新空间;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夯实绿色产业发展的制度基础。加快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新路子,为推进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江苏力量、提供江苏方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统筹推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统筹经济生态化与生态经济化,加快生活方式绿色革命和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推进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使绿色产业发展成为美丽江苏建设的主色调。
——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着力突破一批关键绿色技术。统筹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和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坚持循序渐退、少破多立,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加快培育消耗低、排放少、质效高的绿色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源,大幅提高绿色产业竞争力。
——坚持深化改革、综合施策。加快完善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投资、财税金融、
价格、生态环境等政策体系,执行最严格的环保、水耗、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建立健全约束激励并举的绿色产业发展制度体系,强化环境论英雄、质量论英雄导向,多管齐下为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综合考量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兼顾不同领域和行业发展特点,注重分类引导差异化发展,鼓励
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引导不同区域结合实际打造绿色产业发展样板区,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产业发展新路子,为全国绿色产业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试点示范、要素投入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强化服务监管职能,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优势资源向绿色领域集聚,推进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推动绿色产业发展的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到2022年,绿色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链耦合共生、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初步建立,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基本形成绿色产业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产业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建成,绿色技术蓬勃发展,突破一批绿色制造设计、末端治理、
新能源开发利用等核心技术,培育一批绿色企业技术中心和绿色技术创新企业,树立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绿色标杆园区,全省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78%左右,培育3-5家年产值超百亿元的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
——绿色产业竞争力显著提高。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初步建立,绿色产业发展程度大幅提高,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集群,建设绿色工厂300家,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000亿元左右,高新技术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46%左右,在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形成新增长点。
——资源能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基本形成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与绿色产业发展相得益彰的转型发展新路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基本普及,重点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水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水平持续下降,
清洁能源成为能源供给增量主体,资源要素产出率接近先进国家地区水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3%左右,单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7%、23%、26%、31%左右。
——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绿色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价格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顺利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制度更加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0年,绿色产业发展成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靓丽名片,形成一批世界级绿色产业集群,城乡建设更加美丽宜居,绿色产业发展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四)加大绿色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备、资源配置高效、成果转化顺畅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绿色制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发布省级绿色技术与装备推广目录,聚焦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
绿色建筑、生态农业等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绿色技术。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重大研发项目。到2022年,实现一批关键共性绿色制造技术产业化应用,基本建成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五)强化绿色技术创新载体培育。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绿色企业技术中心,创建一批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建立一批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绿色技术创新联盟。聚焦绿色技术领域创建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
平台等载体。提高双创示范基地绿色产业发展水平,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绿色技术创新活力,支持高校设立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加大绿色技术创新领军人物、拔尖人才和企业家培养引进力度。支持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常州绿建区等地打造长三角建筑科技创新中心。到2022年,培育若干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创建3-5家国家绿色企业技术中心。
(六)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完善绿色技术全链条转移转化机制,建立一批绿色技术转移、交易和产业化服务平台,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争取设立综合性国家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支持建设区域性、专业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加强绿色技术交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创建一批绿色技术创新第三方检测、评价、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专业化绿色技术创新经纪人。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
三、全面提升绿色产业竞争力
(七)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执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推动沿江钢铁、石化等重工业向沿海地区有序升级转移,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等突出问题,深入实施污染治理“4+1”工程,建成长江经济带(江苏段)绿色产业发展高质量典范。以“六个一体化”为重点,协同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重点推动旅游、特色农业发展,打造淮河生态经济带绿色产业发展样板区,支持宿迁、盐城、泰州里下河地区创建生态经济示范区。推进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建设我国绿色产业发展增长极,支持南京市高淳区依托国际慢城争创“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溧阳市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大运河文化带示范段,支持徐州市开展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
(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和技术等标准约束,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工程,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促进石化、建材、印染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园区化发展。推进化工企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规范化工园区发展,依法依规淘汰环保不达标、安全没保障、技术低端落后的企业和项目,推动化工产业向集中化、大型化、特色化、基地化转变,支持符合条件的化工园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巩固去产能成果,严格产能置换,防止新增过剩产能,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补短板、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提升质量水平为方向,组织推动一批高水平、大规模技术改造项目。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推进制造过程、装备、产品智能化升级,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升级改造,探索建立智能制造示范区。支持徐州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到2022年,培育智能制造示范工厂5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8家,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30家。
(九)培育壮大绿色新兴产业。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大国大匠培育工程,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绿色产业链。实施绿色循环新兴产业培育工程,不断壮大节能环保、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能源汽车、航空等绿色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加快培育形成新动能。围绕高效光伏制造、海上风能、生物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智能汽车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军企业。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高端产业发展,支持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氢能、增材制造、量子通信、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区块链等绿色未来产业抢占技术制高点。大力培育环保市场,支持南京、无锡、盐城等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国家级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提高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水平,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22年,培育形成3-5个千亿元规模以上的绿色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35%以上。
(十)提升现代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科技服务、信息咨询、现代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重点聚焦生态保护和
节能减排工程咨询、
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审计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推进南京、宜兴、泰兴节能环保服务业试点,支持南京市江宁区等地环保服务集聚区建设。积极发展绿色物流业,实现仓储、运输、包装、配送物流供应链的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连云港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支持淮安等具备条件的城市争创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文化产业,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打响“水韵江苏”品牌。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建设集健康保健、休闲养生、康复养老、旅游度假于一体的康养综合体,加快发展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产业,支持泰州市开展长江经济带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引导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创意经济、体验经济等新模式有序发展,推进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提档升级。到2022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3%左右,形成5家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5家超20亿元节能环保服务企业。
(十一)增强绿色农业发展新优势。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智能农业,积极发展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业,打造一批优质稻米、绿色蔬菜产业化基地,畜禽生态健康、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使用零增长、池塘生态化改造工程,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区(县)建设,高质量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绿色发展技术支撑体系,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村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园和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支持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建设。积极推广种养循环、轮作休耕、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和模式,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建设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化肥使用量较2018年削减3%左右,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水产健康养殖面积占比达65%以上。
(十二)强化绿色基础产业支撑。推动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双优化,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化工程,有序扩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地热能等绿色能源供给,支持盐城等地建设新能源特色产业集群;实施能源系统提效工程,推进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等各类试点,加快关停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特种船舶制造等绿色交通产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绿色交通产业集群,构建绿色低碳的交通网络。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行绿色施工,积极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化装修,推广绿色建材,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到2022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以内,清洁能源装机超过6500万千瓦,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98%。
四、做大做强绿色产业发展载体
(十三)积极培育绿色企业集群。建立绿色发展示范企业培育库,实施百企引航三年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加大绿色制造投入,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旗舰型企业。大力推行绿色招商,建立绿色招商引资准入门槛,制定重点行业绿色招商导向清单。实施千企升级行动计划,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企业绿色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小散企业集聚提升,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环保龙头企业和环保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实施绿色制造示范、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等工程项目。实施中小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搭建“互联网+”清洁生产服务平台,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和工艺。到2022年,在绿色新兴产业领域培育形成3-5家百亿级龙头企业,20家左右技术领先的骨干企业,30家左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重点企业。
(十四)显著提升园区绿色产业发展水平。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公共平台,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支持园区探索开展环境管家、绿色联盟、产业共生、第三方环境服务等创新发展模式,推广绿色整体服务和全过程服务。鼓励开发区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支持国际合作生态园区建设。鼓励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化园区。支持园区探索功能混合布局和复合开发,加强与周边城区的现代基础设施联系和公共服务设施共享,建设人产城融合示范区。推进宜兴国家环科园、盐城环保科技城创新发展。到2022年,实现95%以上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化工集聚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建设12个绿色园区。
(十五)强化特色小镇绿色产业功能。积极盘活特色小镇存量土地,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资源资产配置效率,促进要素向高端产业集中集聚。坚持以产立镇、以产带镇、以产兴镇方向,重点提升高端制造类、创意创业类、新一代信息技术类、历史经典类、健康养老、旅游风情和现代农业类等特色小镇绿色产业发展水平。注重特色资源挖掘,促进产业、社区、文化、旅游功能和智慧管理融合叠加,创新体制机制,创建一批“产、城、文、旅、智”五位一体的新型社区,高质量打造一批示范性绿色特色小镇、行业标杆性特色小镇。
(十六)持续扩大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范围。实行绿色产品领跑者计划,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绿色改造、绿色采购,支持企业生产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产品。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建立一批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检测专业服务机构,加大绿色产品推广使用力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绿色产品生产企业集聚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绿色产品认证试点城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到2022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60%以上。
(十七)建设绿色产业标准和品牌强省。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设标准创新研究基地,协同推进产品研发与标准制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质量和品牌监管,健全品牌培育、评价、宣传和保护机制,鼓励企业争创行业名牌产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争创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到2022年,培养一批市场信誉度高、国内外影响力大的具有特色的绿色制造精品品牌。
五、积极拓展绿色产业发展空间
(十八)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加快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步伐,鼓励制造企业向“产品+服务+技术+系统解决方案”转型,培育一批集“智能制造+增值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两业”深度融合发展企业、平台和示范区。深入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园区开展区域融合发展试点,鼓励重点行业和领域代表性企业开展行业、企业融合发展试点。围绕智能工厂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柔性化定制、共享生产平台、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衍生制造等领域,加快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南京市六合区、苏州相城高新区、常州高新区、泰兴市、兴化市、泗阳县、句容市等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先导区建设。促进“互联网+”“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升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水平。
(十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余热余压回收、中水回用、废渣资源化等绿色化改造工程,促进生产过程废弃物和资源循环利用。围绕垃圾分类与“两网融合”、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再制造和再生资源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者责任延伸等领域,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工程项目,推动南京等设区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南京、苏州等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试点,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塑料袋、电子废弃物、废旧轮胎、废旧金属、废旧沥青路面材料的再生利用水平。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大宗固体废弃物循环综合利用工程,推动连云港、邳州、张家港和如东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快徐州、新沂、扬州、常州新北、连云港东海、江阴秦望山、无锡惠山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扎实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试点,鼓励多种形式秸秆离田利用,巩固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张家港等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城市矿产”示范试点基地与静脉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工业节水减排,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强农业节水增效,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支持沿海地区开展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利用,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到2022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达到83%以上,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90%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创建13家左右省级以上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24亿立方米以内。
(二十)加快发展
低碳经济。加强重点行业能源智慧化管理,实施节能改造和用能监测预警,完善新能源和替代能源标准,探索建立从项目审批源头落实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及低效率项目监管体制,进一步提高绿色准入门槛。实施能效提升计划,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倒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深入开展
低碳社区、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创新市场化节能减排手段,培育壮大一批
碳交易、
碳资产管理服务公司,创建一批零碳城市、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推动长三角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南京市南部新城中芬低碳生态示范区、常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低碳城市。
(二十一)打造绿色消费新引擎。大力推广绿色消费理念,完善促进绿色消费的政策体系,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开展绿色出行创建活动,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水平。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推广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形成安全、便利、诚信的绿色消费环境。支持各地开设跳蚤市场,鼓励企业开设闲置物品网络交易平台,提高闲置物品利用率。倡导餐饮企业提供小份餐饮、自主餐饮和分餐制等节俭用餐服务,推行绿色餐饮自律,提升餐饮外卖、快递包装等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支持南京等地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二十二)推进绿色产业开放合作。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积极开展绿色产品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发展绿色贸易技术,扩大节能、节水、节材等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出口,鼓励采用境外投资、工程承包、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方式,推动绿色制造和绿色服务率先“走出去”。引导外资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领域,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搭建绿色产品交易平台,加强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推动绿色贸易发展和贸易融资绿色化。深化与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中上游地区绿色产业科技合作,探索建立绿色产业发展区域合作联盟,共同推进绿色技术攻关,共建绿色产业集群。探索建立园区合作利益共建共享机制,统筹推进产业转移和产业转型,发展“飞地经济”,加快形成一批合作园区管理模式、先进经验和品牌。
(二十三)提升产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等手段,加强全方位、全流程管控,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持源头治理,严格项目安全、环保、能耗准入审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聚焦化工、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应急调试”,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十四)强化产业发展污染治理。加强大气环境治理,推进重点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和节能改造,鼓励家具、汽修等行业污染工艺过程使用“共性工厂”,按照“集中建设、共享治污”理念,试点建设可供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绿岛”,促进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治理。强化水环境治理,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强水源地长效保护。统筹推进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等水污染治理,加快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省级湾(滩)长制协调机制。推进长江、太湖、洪泽湖、高邮湖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积极推进退圩还湖、探索开展湖泊生态清淤、聚泥成岛试点。强化土壤环境治理,推进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实施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以及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推进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建立危险废物全周期环境监管体系,推进解决工业固体废物遗留问题,支持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六、完善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十五)营造绿色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项目审批改革,简化环评审批程序,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完善环境守法信任保护名单制度,推进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研究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水平的招商选资绿色标准。加强市场诚信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绿色产品生产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绿色产品标准实施、认证结果使用与效果评价。加大绿色产品首次推广使用力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鼓励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
(二十六)强化财税产业政策支持。建立绿色产业准入机制,编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支持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等方面依法依规建立绿色通道。统筹安排高效利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绿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补贴+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联动机制,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七)创新绿色产业发展价格机制。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差别化电价及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到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积极探索碳排放权交易、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等政策。
(二十八)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完善环保项目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和绿色信贷风险监测评估机制,争取政策性银行绿色信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节水减排、污染治理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依法落实对生产和使用先进环保设备的企业实施减免税、低息贷款、折旧优惠等鼓励政策。实施
绿色债券贴息、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绿色担保奖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市县在省下达的本地区债务额度内申请发行符合条件的生态保护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开展环境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支持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积极发展绿色担保,探索建立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场地修复、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探索公益性生态项目盈利模式。加快发展绿色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探索发展环境权益融资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二十九)完善绿色产业发展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实施企业环保承诺制,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行企业环保信用与信贷、水电价、招投标、财税补贴等政策挂钩机制。对环保“领跑者”实施正向激励措施,将企业严重失信行为记入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个人信用记录。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健全
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行项目
节能量交易和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制度,实施水权交易试点,推动有限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指标向效益更好的行业和企业流动。推进生态建设领域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跨省域、跨流域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自然保护地政策法规建设管理、监督考核制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等领域立法,研究制定修订一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管理规范、工程规范及实施评估等生态环境标准。到2022年,研究制定修订各类生态环境标准项目100项左右。
七、健全实施保障体系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把绿色产业发展理念转化为作决策、抓工作、促发展的具体行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本地区推进绿色产业发展负总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省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细化方案,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
(三十一)实施重大工程。聚焦绿色技术创新、绿色制造示范、绿色产业培育、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能源推广、循环经济试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引领性、示范性重大工程,建立绿色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库。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绿色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适时复制推广。
(三十二)强化监测评估。探索建立健全生态经济价值、绿色产业统计制度,完善绿色产业发展监测评估制度,增加绿色发展在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加强绿色产业发展综合分析,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形成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十三)注重宣传推广。开展全民绿色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加大绿色产品、绿色技术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色产业发展工程项目建设,支持社会主体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系列绿色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的绿色文化风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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