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
绿色制造工作,按《通知》要求开展第五批
绿色制造名单征集申报工作,积级组织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按照国家评价标准申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示范。省属及央属国有企业通过属地工信部门进行申报。各单项申请材料模板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
2、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单项申请材料等寄送至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1号楼5层福建省节能中心评审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并随附可编辑的电子版材料(所有电子版材料汇总刻在一张光盘上,一个项目对应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大小控制在3M以内,无需提供扫描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正式文件: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绿色制造申报服务的通知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