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生态综合补偿
试点县名单》,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中的共50县被确定为国家生态综合补偿
试点县。发改委要求,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793号)要求,扎实做好试点组织工作。充分认识开展生态综合补偿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督促指导,做好组织协调,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组织试点县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在本通知印发的3个月内将实施方案报发改委。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试点中的突出问题,定期向发改委报送试点情况,确保试点工作质量和效果。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