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
节能减排有关政策及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大力推进林草
碳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林发〔2019〕24号)精神,为创新林业发展,增加林地收益,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经研究,决定将雨城区林业
碳汇(
CCER)项目开发合作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招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林业碳汇(CCER)项目开发(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招商单位
雅安市雨城区林业局
三、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开发范围
雨城区符合中国林业碳汇(CCER)项目申报条件的林地。
(二)项目合作年限
三个减排计入期。第一合作期为21年整(含申报期12个月)。分三期进行开发:第一期为2013年1月1日以后的人工造林、补植补育、退耕还林等林地;第二期为2000年以后的人工造林、补植补育、退耕还林等林地和森林碳汇的开发;第三期对现有的林地进行全域开发,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实现首个减排计入期的合作前提后,后续计入期双方另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参与本项目后续第二、第三个计入减排期的合作权利。
四、项目定位
依据雅安市雨城区自然条件、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差异性,全省构建“五大发展片”的林草碳汇发展空间格局,大力实施森林经济,通过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固碳增汇,开发森林经营碳汇、探索城市碳汇项目,促进当地财政及林农增收。
五、合作模式
通过公开招商,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引进有相应实力,信誉良好的企业与政府国有控股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中,国有占股比例不低于51%),进行林业碳汇设计,编制开发报告,技术开发,项目管理,林业数据碳汇勘察、测算,项目检测、核查,备案材料整理,国家发改委公示、交易等工作,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六、投资人要求
(一)投资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实力,具有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资质;
(二)有三年以上成功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经验,有签约全国控排企业碳资产
托管协议十家以上。
(三)有国家知名的
专家级开发团队负责本项目开发,能确保在正式开发协议签订之日起13个月内开发成功。
(四)保证最低开发量。开发公司在林业碳汇开发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估算出林业碳汇最低开发量,并承诺最低开发量,如后期实际开发量小于承诺的开发量,公司承诺补齐当地政府在最低开发量中的差额。
(五)保证在林业碳汇开发完成之日起30日内售卖成功。
(六)投资人
履约情况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资资格或已签约的投资项目被取消状态。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参与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报名函。
(二)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用于此项目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负责本项目的专家团队介绍。
(三)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资质的印证材料。
(四)企业成功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业绩证明。
(五)关于该项目的开发策划书。
(六)参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八、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壹拾万元。由投资申请人在报名时通过投资申请人银行基本账户缴纳至招商人指定账户,待本项目公开招商评选结束后,投资申请人的参选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另参选保证金注明用途:雨城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参选保证金。
九、其它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公开报名、审查、择优方式选择投资合作商。若只有一个意向投资合作商通过资格审查,招商人可以选择重新招商或可直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资合作商为最终投资合作商。中选者需在中选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正式开发协议。
(二)如中选者未在规定的期限与我方签订合同或不能按时开展此项工作,我方有权另选合作开发商。
(三)投资人参加本次招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十、报名事项
投资人根据招商要求,准备好报名资料到达指定地点按时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一)报名地点:雅安市雨城区林业局
(二)报名时间: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20日止(含双休日,每日9: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17:00)。
(三)联系人
蒋福刚 电话:13608269298
罗怀攀 电话:13981603558
十一、本招商公告通过雅安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网站进行对外发布。
十二、本招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雨城区林业局。
雅安市雨城区林业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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