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1年9月,环保部就发布了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标准》要求,到2015年,国内已运行和新建火电机组要全部安装烟气脱硝设施,以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要求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减排8%和10%的总体目标。
这也意味着我国火电机组将正式进入脱硝“时代”,按照要求,新建机组2012年1月1日开始、老机组2014年7月1日开始,其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出100毫克/立方米。
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在京、津、冀等十四个省市自治区试行脱硝电价补贴,标准暂定每千瓦时8厘钱。
火电厂新标准的出台,对现有及新建电站的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约束指标均大幅提高,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从原有最低400mg/m3进一步下降至200mg/m3(现有)及100mg/m3(新建),氮氧化物更是从之前最低450mg/m3大幅压缩至100mg/m3。
此外,脱硝电价亦于2012年1月1日开始试行,暂定为0.8分/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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