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推进碳金融发展,将碳市场减排效应最大化

文章来源:IIGF洪睿晨2020-01-09 08:53

建议:试点地区2019年虽有一些碳金融创新探索,但仍处于前期基础建设阶段,未有碳金融新产品落地。目前试点中湖北和上海碳市场有现货远期产品,但交易极不活跃,2019年度均无交易。其他碳金融产品如碳资产抵质押融资、碳掉期、碳基金、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碳债券等在试点地区一直以来都不成规模,市场份额较小。有限的碳金融品种和数量,缩小了机构投资者的选择余地,限制了市场交易规模。
 
碳市场的活跃、规模化发展是发挥其节能减排作用的基础。而要扩大碳市场规模,单靠控排企业的履约需求是不够的,必须引入机构投资者等更多参与方。但由于目前碳市场的整体风险较高,机构投资者尚未系统、全面地了解碳金融市场,对碳金融产品持观望态度。因此,可在保证碳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提高市场活跃度,降低市场风险,为碳金融的发展提供支撑;同时引入金融监管,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增强机构投资者信心,吸引投资和金融创新,达到减排效应最大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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