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4月3日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管理暂行条例》是中国碳市场建设的立法保障,是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基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全国碳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进展。《管理暂行条例》作为部门行政法规,属于规范性文件,对所有社会组织、社会成员,包括制定者本身均具有约束力,具备法律性文件的性质。目前该条例正在完善阶段,将在完善后尽快出台。
2019年9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年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含自备电厂、热电联产)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试算版)》。该方案提出了两套方案,这两套方案均采用了基准线法,但在行业基准值设置方面有所不同。两套方案均要求以2018 年供电量作为计算配额的基础,按照机组2018 年供电量(MWh)的70%乘以相关的系数,计算出2019 年机组预分配的配额量。最终配额实际分配量将根据2019 年实际发电量进行事后调整,多退少补。
2019年12月16日,财政部
会计司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
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规定为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提供了规范和参考,比2016年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更简化更具操作性,对重点排放企业实际账务处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该暂行规定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提供了制度规范,提高
碳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可比性,方便利益相关方对会计信息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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