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在“十四五”期间继续扶持光热发电产业发展
相对美国、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而言,中国光热发电市场起步较晚,2011年国家能源局启动的内蒙古-鄂尔多斯5万千瓦光热发电特许权项目。2016年又选出20个中国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总装机为135万千瓦,规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发电的项目按度电1.15元光热发电标杆电价来结算。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进展缓慢,许多项目未能按期限完成,而建成的项目国家财政部也未能补贴到位,给中国光热产业的未来发展增添了许多不确定性。
“十四五”是中国光热发电产业发展的关键阶段,能源规划如何对其定位、发展规模、政策支持,将决定着中国该产业未来将何去何从!这必将对世界光热发电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中国“十三五”期间启动的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可谓是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以及实现未来技术创新与健全产业链并实现国产化的关键一环。既然为示范项目,其难免要遇到各种问题,没有问题,创新何从而来?技术创新是有风险的,光热发电也不例外,但是鉴于在欧美其技术已非常成熟,总体技术方向明确,风险完全可控,只是需要一段时间完成国内的消化吸收,并充分发挥我国火电产业链的领先优势,进一步完善光热发电产业链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应用各种场景进行技术以及系统设计的创新,提出光热发电技术的中国方案,加速推动全球光热发电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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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实现这样一个战略步骤,需要政府的明确而稳定连续的政策支持,尤其是光热发电初步启动后的“十四五“期间非常关键,如果缺乏持续的支持,中国光热发电产业链的发展将受到重创甚至消亡。因此,国家应在“十四五”期间继续扶持光热发电产业的发展,并且,应尽快解决首批已上网发电的光热示范项目的补贴资金拖欠问题,为延期的示范项目制定电价。既然定为示范项目,就应该与其它较成熟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区别对待,在国家补贴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应给予优先支付,以保障达到其示范意义的战略目标另外,在政策上对后期
价格退坡机制,包括对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税收机制的制定和调整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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