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气候博弈的实质是话语权和国际合法性之争,谁的话语权占据主导地位,谁就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占据有利位置。当前发达国家占据了话语主导权,即便是不发达国家也因本身的气候脆弱性而拥有较强的话语权。中国在行使话语权时更多使用的是发达国家提出的理论与概念,经常面临西方国家的话语霸权。
(一)构建制度性话语权的挑战
制度性话语权反映的是国际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和权力分配。当前西方国家之所以能掌握国际话语权,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西方国家凭借其国际社会结构中的主导地位和非对称性权力,领导创建了现行的主要国际制度体系,主导了议题设置、运行规则和话语传播,从而构建了西方话语主导的不平等的国际话语秩序。制度特征及其产生的影响力是制度性话语权的核心内容,因此一国要获得制度性话语权就必须具备制定国际制度的相应能力和经验,才能构建将自身利益偏好转化为国际共同偏好的国际制度。
全球气候治理是通过复杂的国际博弈来达成能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和接受的国际气候制度,从而实现国际气候合作的动态过程。各国责任承担的公平性是国际气候谈判的核心问题,责任分担越公平,其对合作的态度就越积极。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京都议定书》再到《巴黎协定》,全球气候治理经历了从美欧主导到欧盟主导再到中国与欧盟共同推动的治理模式变换,中国的参与身份也发生了从被动的参与者到积极的参与者再到积极的引领者的角色转换。首先,中国在全球气候谈判中的谈判立场体现出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双重特征:与发达国家围绕“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发达国家必须接受强制减排指标并率先减排的针锋相对的斗争,转变为与美国共同构建以“国家自主贡献方案”为核心的“自下而上”的全球气候治理模式,成为推动《巴黎协定》签署的“双引擎”。其次,中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责任认知已经发生了从道德责任到政治责任再到法律责任的巨大升华。这既反映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发达国家积极性示范效应和日益高涨的国民生态意识对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影响,也深刻地反映出中国要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抱负和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就必须要构建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制度性话语权。因此,在“后巴黎时代”全球气候治理格局的权力分配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加强国际制度制定能力和培养相关经验,提出体现中国智慧的中国方案,实现中国自己的话语体系构建,避免重蹈哥本哈根气候大会覆辙,已成为中国构建制度性话语权必须要面对的重大挑战。
(二)构建科学性话语权的挑战
气候科学研究能力与水平是构建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的科学保障。气候科学研究越接近真理,就越能超越政治的控制与监管,从而为政治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气候谈判的实质是政治谈判,因此不可避免地会折射出背后的政治利益博弈。各国在气候谈判中所使用的话语体系及数据支撑必然体现其自身优势和利益诉求。换言之“碳政治”是为了构建能发挥政治功能的科学话语体系,基于政治目的对科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做出选择与评估。发达国家在气候谈判中重视“减缓”而非“适应”,就是因其自身拥有两个优势:一是地理位置普遍相对优越,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并非迫在眉睫;二是拥有
低碳环保技术,推行强制温室气体减排可以压缩发展中大国的发展空间及提升其发展成本。
全球气候谈判的依据是气候科学相关研究。加强气候科研工作、获取科研数据资料、建立和完善气候科学话语体系是中国构建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面临的严峻挑战。从以前的气候谈判来看,中国与发达国家竞争话语权主要是凭借发展中国家的国际道义立场,这也使中国在使用发达国家提供的气候理论与数据时很容易陷入其“话语陷阱”。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曾有发达国家借助其研究成果,攻击中国和其他国家存在的问题,对自己的问题却刻意回避。当中国利用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验证后,发现对方的研究根本经不起推敲。全球气候谈判不仅需要制定科学目标,而且需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路线图和有针对性的风险处置预案,这一切都需要气候科学研究提供真实可靠的科学数据与理论。在复杂的气候博弈中,如果国家不掌握气候科学话语权,只依靠他国提供的话语体系,很难为自己提出的方案与建议提供有力的支持,甚至面临走入掌握话语权国家的逻辑陷阱的风险。为此,中国必须加强对全球气候变化层面、发展中国家群体层面和中国国家层面的气候变化科学的研究工作,掌握足够的科学数据,创新能够体现中国特色且“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和新表述”,构建体现中国智慧的特色话语体系,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能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中国方案。
(三)构建道义性话语权的挑战
国际道义是构建国际话语权时必须考量的因素。符合国际道义的国际形象可以产生国际社会易于认同的感召力,吸引他国做出效仿行为。国际道义虽然不能产生强制作用,但在全球相互依赖日益深化的背景下,负面的世界舆论会让国家承受国际道义压力并削弱其对他国的影响。汉斯·摩根索认为:“世界舆论显然是一种超越国界,团结不同国家的成员至少在某些基本的国际问题上形成共识的舆论。……只要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宣布某种政策或在国际上采取某种违背公意的行动,人类就会无分国籍起来反对,至少也要通过自发的制裁把自己的意志加诸于这个抗拒的政府。于是那个政府就会发觉自己同违反本国社会或其中一小部分的习俗的个人或集团处于差不多的境地。社会或者迫使它们遵守它的准则,或者因其不遵守而把他们孤立起来。”国际道义的重要性集中体现在遵守普遍国际规范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解决实现全球利益的成本分摊问题。在全球治理背景下,“国家将更倾向于获取更大的双赢结局——以能够带来更大的总体收益的方式解决国际问题——即使其直接收益可能会有所损失。当他国收益时,它们也将从中收益。共享的利益将因此进一步扩大。”
“中国 +77 国集团”与发达国家集团之间的南北博弈是国际气候合作中最重要的一对博弈关系,二者曾长期为历史责任、减缓与适应、资金和技术展开激烈斗争。作为 77 国集团代言人,中国为维护发展中国家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经济体量的增大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上升,中国面临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道义压力。实际上,中国的人均排放总量一直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一直积极致力于
低碳经济转型和提高非化石能源增速。中国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一方面向世界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另一方面也成为中国接受世界监督的道义标准。中国是最早提交国家自主贡献方案的发展中大国之一,明确提出 2030 年
碳排放达到峰值、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 20% 左右、2030 年
碳排放强度比 2005 年下降 60%—65%、2030年森林蓄积量比 2005 年增加 45 亿立方米以及气候适应能力建设等五大关键指标。中国提交方案诠释了这样一种国际道义准则:“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需要国际社会所有成员各尽所能、携手合作,特别是发达国家少一点推诿塞责,多一点真诚担当,少一点零和博弈,多一点务实合作”。这种国际道义准则也成为国际社会评判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道义形象的参考标准,因为“没有中国的帮助,其他国家根本无法解决人类面对的最大挑战——气候变化”。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