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话语权与国际道义呈现为正相关关系,即遵循国际道义能提升国际话语权,违反国际道义会削弱国际话语权。道义会对国家力量产生作用,即遵循或违反国际道义原则能提高或削弱国家权力合法性。根据理性主义的假设,国家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因此其行为过程也具有选择性。在选择过程中,伦理因素如人类同情心、正义感和道德意识等也会成为国家不得不考虑的内容。全球气候治理的关键在于克服奥尔森所描绘的“集体行动的困境”,即通过集体行动来取代个体行动,达到个体通过参与集体行动的收益大于单方行动的收益,最终实现国际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由于对气候变化的科学认知、经济利益诉求和政治意愿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所采取的立场也不尽而同。在这种情况下,全球治理进程逐渐形成的气候伦理,包括全人类共同利益、公平正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等,就成为约束国家气候政策选择的道义标准。
全球气候治理实践证明,道义性话语权与国家实力大小没有必然关系。美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签订之初,曾积极领导和推动达成了公约目标、基本原则和各方承诺,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但随着美国先后退出《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其道义性话语权遭到极大削弱。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称美国退出《巴黎协定“是一件令人极其失望的事”,法国总统马克龙认为对于美国、美国人的利益和地球的未来,特朗普的决定都是个错误。中国自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以来,坚持在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必须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决维护发展中国家的群体利益,道义性话语权不断提升。在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后,中国表态“愿与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巴黎协定》成果,推动全球
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国际道义形象。即便如此,中国的道义性话语权提升仍因巨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身份而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制约。与之相比,小岛国国力普遍弱小,但因其典型的气候脆弱性和敏感性特征,也在全球气候治理中获得了较强的道义性话语权。小岛国主要是凭借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本身所蕴含的国际道义来进行政治动员,通过与和自己政治立场相近的国家结盟、宣传自己的危难处境来博取某些国家的同情、参与国际新规则制定等方式来积极提升道义性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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