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德国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部长斯文娅·舒尔策(Svenja Schulze)女士到访清华大学并以“气候变化、
绿色金融与环境标准”为题举办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和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
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中国气候事务首席代表、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解振华出席了讲座,来自德国驻华大使馆的代表、清华师生以及相关领域
专家学者旁听了讲座。
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介绍,在推动绿色金融成为全球主流议题的过程中,中国和德国共同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16年中国担任G20主席国并发起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后,德国于2017年担任G20主席国简延续了绿色金融这一重要议题,并推动各国在环境财务风险方面达成了新的共识。2017年,包括中国、德国等在内的八个国家的央行和监管机构,共同成立了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现在这个网络已经扩展到46个成员以及9家观察机构,成为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国际
平台。
斯文娅·舒尔策指出,《巴黎协定》有三大目标:一是将全球升温的幅度控制在前工业化水平的2℃以内,二是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三是要将全球的现金流进行气候友好和气候适应的分配,使公共投资为落实《巴黎协定》做出贡献。德国出台了“气候保护计划2030”,订立了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减少55%的目标。为了实现该目标,有三点需要特别注意:一是通过气候保护相关法律的制定,保证气候目标的约束力;二是遵循能源转型的时间表,开发
新能源,逐步退出核能和煤电,并对供热系统和楼房进行工业改造;三是保障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使每一个人从中获益。其中,数字化作为全球发展的大趋势,将为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带来极大的机遇。中国在数字化及人工智能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希望这些新的科技方案可以助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访谈交流环节中,舒尔策就能源结构转型、环境标准和法律制定等问题介绍道,在逐步淘汰煤电的过程中,德国政府制定了详尽的执行计划,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创造所需的政策框架,同时在转型初期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帮助,动员私营企业参与其中非常必要。而从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标准的一致化角度而言,舒尔策指出,国家需要通过有约束力的指标和标准来定义经济活动的可持续性,但在欧盟内部此时也面临着一些分歧,譬如是否应该继续发展核能等。在标准一致化的过程中,应突出双方共同的立场,建立长远的合作关系,减少不确定性,增强民众的信心。
清华大学前常务副校长、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何建坤教授表示,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德国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不仅在本国内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还积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在欧盟和全球发挥了领导作用。而中国也实施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国内积极推进节能和减碳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同时也积极加强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中德双方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携手为法律协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达成做出了重要贡献。中方也从德方学到了很多建筑节能、
碳市场、循环经济、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何建坤强调,中国要通过能源革命等手段,使经济发展走上一个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争取早日达到“十三五”计划提出的在2030年左右使
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深度脱碳与改善生态环境、建成美丽中国的目标相一致,与《巴黎协定》相适应,但考虑到经济体系和能源系统的惯性,我国的脱碳进程仍面临非常大的挑战。中国会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在每个“五年计划”部署的基础上,强化政策设计,并促进
碳排放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建设。同时,中国也将与德国深入开展知识共享、技术交流,共同推进全球低碳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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