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职能转入生态环境部,对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融合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我们在生态环境部领导下,与有关司局配合,持续推动这方面工作。
统筹融合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体现在目标设定、落实和监督,规划制定,数据的管理和监测等方面,在各领域都有进一步加强融合的空间,我们也在朝这个方向努力。举一个具体的例子,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就纳入了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管理的内容,在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过程当中,我们也跟有关司局加强联系,研究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对大气污染防治有作用的政策,将来我们要在落实这些政策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并加大执行力度。
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与控制污染物排放有很大的协同性,如果采取恰当的措施,这种协同的效果会更好,因为他们都是由化石燃料燃烧产生,同根同源。下一步,我们在这个领域还要加大相关工作力度,把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与我们适应气候变化,减少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工作有效的结合起来。我们还要进一步把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规划,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各项工作间的协调、协同。今后温室气体管理也要更好的利用污染物管理的现有
平台、现有机制和现有队伍来开展。我们将继续与有关司局加强协同,共同推动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协同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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