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19〕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海南省水务厅,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高用水产品水效,促进节水器具推广,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876号)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
《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 。现印发你们,请各省级有关部门按要求积极组织做好2019年度坐便器水效领跑者产品初评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将推荐函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刻盘)分别寄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联系人:赵怡凡 010-68505173
水利部全国节水办
联系人:李佳奇 010-63206046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联系人:高 伟 010-58933543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联系人:黄 晨 010-82261841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 利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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