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国家登记簿账户ID | ||
履约年度 | 申请抵消总量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及邮箱 | ||
抵消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项目所在地 | 抵消量 | ||
项目备案时间 | 减排量产生时间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项目所在地 | 抵消量 | ||
项目备案时间 | 减排量产生时间 | ||
(如涉及多个抵消项目,请逐一列明) | |||
我单位已知悉上海市关于试点企业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进行2017年度履约清缴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并承诺上述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包含任何虚假信息或误导性陈述,请予审核。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