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气候变化,很多国家和地区均启动了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missions Trading Scheme,ETS)。2011年,中国国家发改委批准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七省市开展
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工作,以期通过基于市场的手段,倒逼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创新,实现低碳发展。ETS的核心政策目标之一就是促进科技创新。从短期来看,无论是实现减排目标,还是降低减排成本,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技创新;从长期看,对低碳技术创新的动态激励,可能是衡量气候政策成功与否的最重要的标准。因而,评估ETS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一直是政策制定者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国外研究中,关于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较多。目前,关于中国
试点ETS对纳入企业低碳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较少。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中国试点ETS启动时间较短,相关数据难以公开获得。另一方面,中国较为复杂的
节能减排降碳政策环境也增加了分析的困难:当前,中国有多种
节能减排降碳政策在同步实施,各类政策政出多门,管控主体重叠,协调困难,没有哪一项政策处于统筹或核心的地位。针对现有研究的不足,本文通过对中国试点ETS纳入企业的调研,分析了企业对不同节能减排降碳政策的感知、态度和进行低碳投资决策时考虑的政策优先级,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序次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各类政策、特别是ETS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水平变化的影响。
文章亮点
1
本文所获调研数据全部为试点ETS纳入企业数据,因而可以全面地获取受调研企业对ETS政策的真实感知
2
本文将企业低碳技术创新行为定义为该行为在试点ETS实施前后的变化,而不是企业在某一时间点的既有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时间序列数据不足的缺陷,可以实证分析试点ETS的实施对该变化的影响
原文摘要
促进企业进行低碳创新是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即ETS的政策目标之一,也是检验ETS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文通过对试点ETS纳入企业的调研,分析了企业对各类政策的感知与认识,并基于序次Probit回归模型分析了各类政策对纳入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试点ETS、国家和省级中长期
碳减排目标两类气候政策产生的政策压力居中,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行政命令类节能政策对企业决策的影响更大;在低碳技术创新中,企业引入低碳技术的水平也高于自主研发的水平。计量模型分析表明,试点 ETS 并未能有效促进纳入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而中长期
碳减排目标则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行政命令类节能政策表现为抑制了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另外,
清洁能源价格与煤价、企业自身对科技创新投资的热衷程度等内外部因素也对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有显著影响。因此,为促进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应加快推动 ETS 立法,增强市场参与者的长期稳定预期;同时,应加强节能减碳政策包的顶层设计,采取合并相近政策、终止部分冗余政策等手段,减少政策重叠和冲突,促进不同政策之间的协同。
作者
张海军:清华大学中国
碳市场研究中心,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
段茂盛(通讯作者),清华大学中国碳市场研究中心,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
李东雅,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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