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近八成受访者欢迎禁用一次性物品
其实,在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已经提到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五条指出,“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使用或者按照规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产品”。
今年4月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为配合“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督办,委托专业调查公司,对在北京市16区内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的普通公众进行生活垃圾管理情况调查分析,有四分之三的受访者感到“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情况”有所改善,有超过八成的受访居民认为“产品过度包装,包装性废物的产生”方面有所改善。
这次调查发现,有53.5%的受访者表示其所在单位对于一次性用品有相关规定,43%的受访者表示所在单位没有相关规定。从单位类型来看,公共机构对于一次性用品有相关规定的比例(58.1%)高于私企、外企有相关规定的比例(55.6%),并显著高于整体比例(53.5%)和无固定收入者所在单位有相关规定的比例(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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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包括纸张、纸杯、一次性筷子、一次性洗漱用品等,优先选购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产品”措施的效果,78.6%的受访者对其非常看好(54.5%)或比较看好(24.1%),占了受访者的近八成,仅有7.1%的受访者认为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对垃圾减量和回收再利用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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