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答记者问

文章来源:国家能源局碳交易网2019-05-16 10:01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过程中如何保证客观公正?

 
    答:整体来说,通过统一科学的测算方法、客观准确的边界条件、公开透明的衔接流程,科学合理测算和确定各地区消纳责任权重,确保公平公正和客观性。一是制定统一科学的消纳责任权重测算方法。在充分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全社会公布了总量和非水电、最低和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详细计算公式,据此测算各地区消纳责任权重。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研究机构、个人等均可依据该方法独立地进行测算及校验。二是采用客观准确的测算边界条件。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各区域全社会用电量、跨省跨区输送电量等边界条件,严格按照国家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各区域实际用电负荷增长情况、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送电能力,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进行了充分沟通复核,确保各测算边界条件客观准确。三是制定公开透明的消纳责任权重衔接流程。首先,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机构按年度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进行统一测算,向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和省属地方电网企业技术支持下,对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统一测算提出的消纳责任权重进行研究后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反馈意见;最后,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结合各方面反馈意见,综合论证后于每年3月底前向各省级行政区域下达当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包括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和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综合来看,各区域消纳责任权重的测算和确定过程是统一科学、客观准确、公开透明的,可以有效保障消纳责任权重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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