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础统计体系建设。2013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统计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应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工作。国管局印发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组织完成了2011 年和2012 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情况汇总分析,纳入直接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扩大到69 万家。林业局以各省历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为基础,结合各类林业统计数据,完成了各省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变化的测算。
提高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能力。2012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完成了《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的编制工作(其中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年份为2005 年),并已提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的项目申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拟在这个项目下编制2010 年和2012 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初步摸清了本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状况,并进行了年度碳强度下降核算工作。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对2005 年和2010 年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的验收评估工作。组织编制了化工、水泥、钢铁、有色、电力、航空、陶瓷等行业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开展
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的省市已经或正在开展企业
碳排放核算工作,并正在建立第三方碳排放核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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