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姜洋指出,建立
碳交易市场,可以满足不同
碳排放成本企业的需求,也可以通过
价格信号,推动社会资本向低碳领域流动。“十二五”规划已明确提出“逐步建立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证监会支持碳排放交易
试点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规范发展。一是坚持市场总体规划框架下推进区域性
试点工作,同时为构建全国统一
碳市场预留政策空间,最终实现“地方粮票”全国通用;二是初期立足现货交易,以企业参与为主,不盲目发展大众投资者,不要发展成为类期货市场;三是通过区域试点,以交易为龙头,促进市场能力和基础设施两方面的建设。
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当年,欧洲市场就同时推出了
碳期货和碳现货交易,且发展迅速。姜洋表示,国内碳交易试点刚刚起步,碳排放权登记注册系统正在建设,排放权核定核查的第三方审定机构需要时间培育和发展。因此,中国碳交易市场应以现货交易为主,同时开展
碳期货的可行性研究。
姜洋同时提出,应注重发挥金融机构在碳交易市场中的作用。他表示,在国际碳市场中,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是跨国碳交易的主要组织者,在欧美碳交易市场中,金融机构也是市场重要的参与者。在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应认真研究金融机构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同时,碳交易的货币化程度越来越高,目前欧元是碳交易的主要计价结算货币,应积极研究发展人民币作为碳交易的计价结算货币,争取人民币在国际碳排放交易中更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