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绿色交易体系中,各种交易制度两两之间都是相互独立的,都可以独立运行,但同时它们又是相互联系的,其目标都是为了实现能源清洁利用,市场主体有很大的重合,价格也是相互影响的。比如对于火电企业而言,碳排放量、排污量与发电量大致上成比例对应关系,其参与发电权交易的结果必须同时满足排污份额约束和碳排放份额约束,所以碳交易价格和排污权价格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火电企业的发电权交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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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同时推进多种交易机制,需要坚持四个原则。第一,坚持市场化方向,需要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一个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激发参与主体的活力。第二,坚持统筹协调,多个相互联系的系统如何有效互动,需要进一步在总量目标确定、覆盖主体范围、配额分配方法、交易系统对接、交易品种互认等方面进行探索。第三,坚持重点突出,各交易机制之间可能存在冲突与矛盾,需结合市场发展需求、市场成熟度、预期作用效果,在实施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合理安排优先次序,主次分明。第四,坚持平稳推进,当前,电力体制改革正在快速推进,绿色交易体系建设应该考虑与电力市场化进程的衔接问题,确定合理的总量控制目标以保障电力供应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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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我国绿色交易体系建设将是一个渐进式的、阶段性的发展过程,不同阶段开展的重点交易品种也会有所不同,可以分为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根据电力市场改革和全国碳市场推进进程,重点推动发电权交易、跨省区清洁能源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清洁能源交易的开展,可以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一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大范围消纳,二是促进高效率、低排放机组多发电。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全国统一碳市场目前正在筹建过程当中,预计今年下半年便会推出。在这一阶段,还可以同步开展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的认证和交易工作、完善排污权交易与用能权交易的试点,为第二阶段发展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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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逐步丰富交易品种,推广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到2020年左右基本建立起统筹协调的电力绿色交易体系。而要让整个体系形成合力,共同促进节能减排,需要建立多种交易的互认及互换机制,推动交易平台间的融合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甚至可能出现更为复杂的衍生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