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通常指银行用浮动利率和其他条件来支持或限制有环保和节能减排效益或负面效应的项目,如面向个人的房屋贷款、汽车贷款、绿色信用卡业务,以及面向企业的项目融资、建筑贷款和设备租赁等。2003年6月,国际金融公司(IFC)在国际银行业发起了“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倡议,并由美国花旗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等7个国家的10家国际领先银行率先宣布实行,随后成为全球流行的自愿性绿色信贷原则。“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审慎性地核查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确立了项目融资的社会责任与环境最低行业标准。据此,花旗银行调整以往以股东利益为导向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接受“相关利益人”理念,在内部建立了有多方参与的环境事务管理机制;巴克莱银行则通过制定和推广集社会和环境于一体的信贷指引,评估和审核绿色信贷。特别地,巴克莱银行还引进外部咨询公司或行业环保专家,帮助银行建立内部的环境风险评估和信贷审核。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目前我国已有一些鼓励绿色信贷的规定和政策,但赤道原则尚未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广泛普及;而且,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标准也是内部自我确定,如中国工商银行确定了自己的四级绿色信贷标准。如何在绿色信贷标准中引入社会评估机制,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挑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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