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17年修订)》和《广东省企业碳排放核查规范(2017年修订)》的通知
粤发改气候〔2017〕11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企业、核查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碳排放管理制度,更好地指导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工作,我委组织对《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14版)》、《广东省企业碳排放核查规范(2014年版)》进行了修订。现将《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17年修订)》、《广东省企业碳排放核查规范(2017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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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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