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加拿大各省及地区行政首长联合发布了《泛加拿大清洁增长和气候变化框架》。除萨斯喀彻温省外,加拿大的所有省级与地区级政府均已签署该框架文件。
《泛加拿大清洁增长和气候变化框架》的构建基础是加拿大总理贾斯汀·特鲁多(Justin Trudeau)于10月宣布实施的联邦碳价框架计划。截至2018年,加拿大所有省与地区均需引入碳价机制。各省与地区政府可选择实施基于价格的体系(例如碳税)或碳排放交易体系。若实施碳排放交易体系,则其总量控制目标的设定应满足以下这些要求:(a)与加拿大全国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一致,即到2030年,加拿大全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将比2005年下降30%;(b)与实施直接碳价各省的预期减排量一致。在选择实施碳税政策的省份与地区,2018年对每吨碳排放至少征收10加元(6.80欧元)的碳税,并通过逐年增加(每年10加元或更多),至2022年涨至每吨50加元(34欧元)。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若某省或地区截至2018年既未实施基于价格的政策,又未推行碳交易,则加拿大联邦政府将在该地方司法管辖区内实施碳价政策。为确保政策的有效性,碳价将应用于范围广泛的一系列相同的排放源,且在联邦层面将是财政收入中立的(不带来额外财政收入) 。这意味着碳价所产生的全部收入都将由该省或地区保留。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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