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开展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建设区域性碳市场

文章来源:易碳家2016-12-31 11:45

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已历经了长时间的积极探索,且当前碳市场的主要运行模式是以碳市场试点地区为中心,探索开展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建设区域性碳市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目前,我国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为区域性碳市场的建设提供了基础条件。环渤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不仅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同时也是碳排放的核心区域,其核心省市也都承担了碳交易试点的工作。因此,在统一市场、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监管的原则指导下,建立区域的环境和气候联合的管理体系、提出跨区域与市场统一制度与方案设计,细化碳资产管理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税收制度等,将是下一步建设区域碳市场的核心要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另一方面,不断扩大碳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强化减排政策效果,应是我国碳市场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上海、深圳、北京在试点碳市场的过程中,已经纳入了服务业以及部分公共建筑设施,但考虑到全国其他地区的基础条件,这些部门尚未纳入全国碳市场。对此,鲁政委和汤维祺建议,上海、北京、深圳等经济较发达、产业结构较为先进的地区,可充分利用试点经验,在完成全国碳市场建设“规定动作”之外,适时增加行业覆盖范围,进一步研究更加科学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排放核算标准及配额分配方案,不仅能够帮助全国碳市场更快发展,也有助于本地区在全国碳市场未来的建设进程中,占据更主动的地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