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上海、广东等7个省市在2013年启动碳交易试点,七省市也对此进行了立法:北京的规格较高,由人大立法,而有些省市则采取制定部门规章的形式。各试点省市通过选择企业,进行了总量分配。比如,天津选择了114家控排企业,涉及排放总量1.8亿吨,进行了碳交易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