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国家标准

文章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碳交易网2016-01-21 13:38

2016年1月12日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7)(以下简称:全国环标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了GB/T2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国家标准审查会。全国环标委委员、行业专家和标准修订起草组共计35人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林翎院长主持,全国环标委主任委员房庆担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ISO/TC207国际标准化组织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1996年正式发布了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国际标准,我国等同转化为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国家标准。2004年ISO/TC207将该国际标准修订换版为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我国继续等同采用该国际标准并在各行业组织中加以大力推广实施。二十年来,我国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已愈10万余家,位居全球获证组织数量国家排名榜首。组织通过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对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改善环境绩效,减少环境影响,取得了显著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基于“环境保护承诺”与“降低不良环境影响的风险”的需求,2011年ISO/TC207/SC1/WG5启动了对ISO14001:2004国际标准的修订工作。在历经了2014年7月DIS稿,2015年7月FDIS稿后,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国际标准最终于2015年9月正式发布。
为了使我国广大企业更好地实施新版国际标准,更有效地运用环境管理工具实现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为实施已获证企业的换版过渡做好铺垫,全国环标委适时启动了该项国家标准的立项申报工作。2014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国标委综合〔2014〕89号文下达了该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编号为20141978-T-469。2015年10月,全国环标委在京组织成立了标准修订转化起草组,并组织召开了GB/T2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国家标准修订转化工作会议,经过多次内部研讨和对标准草案的修改完善,于1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汇总处理,于12月底形成送审稿。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新版国际标准较ISO14001:2004而言,在结构、术语和要求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修订,除了采用ISO/IEC工作导则第1部分附件SL附录2《高阶结构、相同的核心文本、通用术语和核心定义》所规定的管理体系标准通用结构和框架,并将ISO14001:2004国际标准的20条术语和定义调整为33条之外,其主要变化还体现在提出战略环境管理思维、将环境管理体系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采用基于风险的思维、强化领导的作用、承诺从污染预防扩展到保护环境、强调履行合规义务、强化提升环境绩效、运用生命周期观点、细化内外部信息交流、对文件化信息的要求和对变更的管理等。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标准修订转化起草组关于标准修订背景、标准修订原则、修订过程、征求意见汇总处理和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等的说明,并进行了质询。审查委员会本着科学求实、认真负责的原则,对标准送审稿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充分、细致的讨论和逐章、逐条的审查,一致认为新修订的GB/T24001-2015国家标准内容准确,精炼易懂,体现了近二十年来环境管理体系推行的经验和成果,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标准送审稿起草程序完善,符合国家标准的编写要求,送审材料齐全,符合审查要求,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建议标准修订转化起草组根据审查修改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后尽快形成报批稿,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批准、发布。相信未来,随着新版GB/T24001-2015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广大组织将更好地运用环境管理工具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组织的环境绩效,更好地推进我国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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