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中心)会员需要交多少会费用、优惠措施以及注意事项
四、申请会员须知
(一)会员费用
1.综合会员,每年缴纳年费15万元,入会费15万元;
2.经纪(代理)会员,每年缴纳年费5万元,入会费10万元;
3.自营会员,其中:
纳入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交易体系的企业每年缴纳年费3万元,按交易主管部门规定,试点期间该年费免除。
其他经批准有资格直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法人、其他组织入会费暂免,每年缴纳年费3万元;
个人入会费1000元(暂免),年费1000元/年。
4.服务会员,每年缴纳年费3万元;
5.战略合作会员,年费暂免。
(二)优惠措施
广碳所招募的上述会员类别,2016年6月30日前申请并成功加入的,可享受下述优惠:
1.所有类别会员在广东试点期结束前入会费暂免,年费下调50%;
2.《广东省开展历史碳排放信息报告企业名单》所列企业在广东试点期结束前可免费成为广碳所自营会员,并享受与自营会员同等的权利。
3.会员有效期即将到期并续缴有关费用的会员或新申请成为正式会员的,其有效期截止至广东试点期结束。
(三)注意事项
1.广碳所拟将综合会员的会员席位限制为3-5个,且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上述会员席位进行调整和增减;经纪会员、自营会员、服务会员和战略合作会员暂无席位限制。
2.机构需结合自身情况从上述五类会员类别中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请。
3.会员单位若申请会员类别变更,需按广碳所相关规定,重新提交相应类别会员的入会资料,另行缴交相应年费;会员类别变更后,该会员此前缴交的原类别会员年费广碳所不予退还。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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