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总量确定和配额分配:针对碳排放权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应就其公共属性对碳排放权总量确定与分配的规则、程序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调控等制定合理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则应就其私人属性立法对碳排放权确权,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从而形成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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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审核制度:通过法律规则对进入市场的交易主体资格及交易的碳减排指标设置“门槛”,由立法审核交易主体和交易指标的合规性。
登记制度:立法要求市场交易方对自身的注册信息,配额发放,以及交易的时间、类型和价格等信息逐一登记,以便市场及监管部门掌握排放权及其变化情况。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MRV制度:测量、报告与核查排放的温室气体是贯穿碳交易整个过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因此必须通过相应法规将其制度化。
履约机制:法律还应规定企业的履约周期,以及对超额排放企业的不履约行为应实行的处罚,保证碳交易政策的严肃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的履约意识。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抵消机制:抵消信用作为配额交易的补充,直接关系着碳交易市场的供需。因此,必须立法制定抵消信用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准入条件:如抵消比例、产地、时间以及项目类型等,以预防抵消信用对碳市场可能造成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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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为保障碳排放配额的场内与场外交易活动的有序开展,应立法对交易市场、交易参与人管理、配额及抵消信用买卖、风险管理、清算交割、交易费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披露与监管制度:在碳交易过程中,政府除应制定富有效率的交易程序和规范,更应通过法律建立可信的排放和交易披露系统,对各类交易主体和服务主体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以此增加碳排放交易的透明度,提高交易主体的履约率,从而提高碳排放交易的效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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