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不仅将应对气候变化视为应尽的国际义务,更作为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
自2009年向国际社会宣布到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以来,我国在节能提高能效、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加强生态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和行动,建立了相应的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和问责制度。通过艰苦努力,“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和碳强度目标已完成。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不但为全球做出了显著贡献,自身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也得到较大提升。今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我们将努力实践这一发展理念,主动承担与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中国政府已于今年上半年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提出了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尽早达峰等一系列行动目标。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将应对气候变化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就推进全球气候治理。
在中美、中法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中国宣布拿出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好评,为巴黎大会营造合作共赢氛围。特别是习近平主席将出席巴黎大会开幕活动并发表讲话,为谈判进程提供强劲政治推动力,积极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和低碳转型,将会对2020年后全球气候治理走向和国际低碳合作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中方将把握好重要历史机遇,努力把领导人的政治推动力转化为相互信任、合作共赢的谈判氛围,与发达国家积极开展对话沟通,与“77国集团”“基础四国”“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在谈判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努力与各方一道求同存异、扩大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全力推动巴黎大会达成一项有益于中华民族、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气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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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