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一个规范性的市场,必须制度先行,对市场中包括参与者的责任与义务、市场运行的方式等方方面面进行规定和法律约束,才能在之后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形成一个规范化、可管理、有稳定性的市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然而事实上,目前我国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的规范性文件除了2014年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外,主要是地方性规章和相关政策性文件。其中,上海、广东、湖北的文件属于地方政府规章,天津、重庆只有规范性文件,属于地方性法规的只有深圳的《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北京的《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因此,从目前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体系来讲,其立法效力等级明显不高,政策性文件远多于法。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为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国家发改委气候司于7月底召开了《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重点就涉及的新设行政许可问题进行探讨。该管理条例的出台,将从法律层面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实施以及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提供可靠的保障。
当然,这只是建立全国碳市场立法的开端,对碳市场立法的逐步完善仍将任重而道远。为此,我们可以学习国外较为成熟的碳市场——欧盟碳市场(EU ETS)的立法经验,以帮助国内全国碳市场开展的顺利进行。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欧盟在设计碳交易的立法路径时,采取的是构建统一性的碳排放交易立法路径,从而以最大程度的创造碳市场的高度流通性,推动碳市场的深入发展。其立法模式则是由欧盟层面立法,实施后各成员国以国内立法的形式来贯彻。
EU ETS立法始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根据该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欧盟先后颁布了多项指令、规定以及决议,对碳排放交易制度进行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其中,欧盟于2003年颁布《以建立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机制的指令》(Directive2003/87/EC,简称《碳排放交易指令》),具体涉及详细的成员国实施该指令的方式、成员国履行该指令的年度报告提交方式、对排放的监督、报告、核查、以及对超额排放的惩罚措施等,其目的在于在欧盟体系内建立碳排放配额交易的框架。
该指令是欧盟碳排放交易的基础立法,此后,根据碳排放交易法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欧盟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指令、规定和决议。如2009年12月的“确定有碳泄漏重大风险的企业名单的决议”,2010年1月的“修正2003碳排放交易指令附录一列举的航空企业名单以及在2006年1月1日或之后每个航空经营者的指定主管国家名单的规定”,2010年11月的“关于温室气体削减配额拍卖的时间、管理和其他方面的规定”等,形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规范健全、可操作性比较强的碳排放交易法体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综观EU ETS立法的特点,首先,欧盟非常注重法律的连续性和配套实施,注重法律术语的准确性和适用性。例如,2003年《碳排放交易指令》明确该指令的立法目的是以符合成本效益和经济可行的方式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并进一步明确该指令无偏见地适用于1996年第61号指令(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指令)的任何要求。该指令对相关术语进行了准确界定。如所谓“配额”是指在指定期间排放一吨的二氧化碳当量,而该当量只有在为满足本指令的要求时才是有效的,并且该当量根据指令是可以交易的。据易碳家了解到,所谓“设施”是指一个静止的技术设备,附录一所列出的行为和其他直接相关的行为与该设备有直接的联系,而该行为会对排放和污染产生影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此外,EU ETS立法的过程中也非常强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如2003年《碳排放交易指令》第17条规定:“有关的决议信息应该公开,包括与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有关的,以及与排放许可证规定的和政府持有的排放报告有关的。”2009年《提高和扩展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的指令》第15a条则规定:“成员国和欧委会应确保所有的决议和报告,包括碳排放配额数量和分配,以及对碳排放的监测、报告和核查,能够立即无歧视地以一种有序的方式披露。”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法律的连续性、法律术语的准确适用以及信息公开化,能够帮助碳市场的各方参与者明确自身的责任与义务,而不是盲目采取行动或举棋不定。此外,法律的保障也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从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增加市场活跃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