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建筑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设计框架

文章来源:论文网2015-08-20 10:51

建立建筑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先应该明确市场的法律地位、交易产品,排放配额的法律属性、市场主体的权责范围等内容,这是实施和保障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基础。从碳交易的理论可以看出,建立碳交易市场的核心是确定产权和减少交易成本,要将建筑部门碳排放纳入到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需从这两个方面设计建筑碳交易体系的基本框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一、总量控制的覆盖范围和目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依据功能建筑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又可细分为办公楼、商场、宾馆等多种类型。建筑碳排放受气候、建筑功能、建筑设计、使用者行为等众多因素影响。从建筑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来看,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建筑面积和建筑碳排放强度均呈绝对上升趋势,碳排放的控制目标是要提高能耗使用水平和降低碳排放增长需求,控制碳排放增长趋势。因此,建筑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根据建筑碳排放增长潜力确定。从交易成本来看,要考虑所纳入排放源的大小,排放量比重、减排潜力、减排成本、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靠性、监管难度等因素,最终确定建筑总量控制覆盖范围和碳排放控制目标。覆盖建筑类型越多,才会有较大的减排潜力,容易降低整体减排成本。考虑建筑碳排放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应该将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纳入管控范围。从覆盖的温室气体类型看,建筑碳排放温室气体以电力消耗的间接碳排放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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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放配额的初始分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初始排放权分配,是指政府以许可证的形式对个体规定容量资源的使用权。初始排放权分配本质上属于产权的界定,它的产生、发展以及在现实中的应用都体现着产权交易的特质,碳排放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交易权以及收益权。建筑物的碳排放权要根据不同建筑类型的产权性质、业主、使用者和建筑面积来确定配额的发放。初始排放权的分配将影响市场的配置效率,设计合理的初始排放权分配方案是排放权交易的核心。初始配额的分配要考虑公平性和效率性,宜采用建筑部门常用的能源统计指标为基准,计算初始配额量。在分配方式上,碳排放权的分配方式主要有免费分配(free allocation)和拍卖(auction)两种。免费分配不额外施加成本,拍卖分配要求建筑物业主通过拍卖竞价的方式获得碳排放权。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行的初始阶段,初始配额分配应采取免费为主,分配标准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建筑业主的意见。   (三)排放量监测、报告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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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核查参与排放交易的建筑物业主是否完成其义务,达到履约要求,需要对其排放量进行有效的监测、报告和核查。建筑物的碳排放范围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建立建筑部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需要针对设施制定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的明确规范和要求,要确定有专业的第三方对相关报告进行核查,并向监管机构提交核查后的信息。同时,还有完善监测、报告和核查的基础条件,包括相关的人才培养和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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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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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是对覆盖实体是否完成了其碳排放履约义务、以及为完成履约义务时将面临的惩罚后果相关的规则。落实履约机制需要法律制度进行保障。在我国目前缺乏排放权交易基础法律的情况下,建筑碳排放权交易要综合考虑建筑领域,特别是节能领域的法律规定、部门行政资源、地方制度安排等情况,采取包括罚款、项目审批限制、资金使用、资源价格加价等一系列公平、有效的非惩罚手段作为惩罚措施,保证市场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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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建筑碳交易机制还包括监督机制、市场监管、定价机制、价格政策等其他机制内容,主要是防范碳交易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项目风险。在建立建筑碳交易市场初期,应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完善法律体系,建立相应的调控措施。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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