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如何面对环境与贸易投资挑战?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李丽平 张彬 肖俊2015-03-03 19:07

中国已构建“一带一路”、“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走出去”等贸易投资战略布局,积极推动和落实亚太自贸区路线图,正在开展中美投资协定、中欧投资协定、中韩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RCEP等谈判。当前,我国发展绿色经济、开展绿色投资的内在意愿非常急迫和强烈。同时,经过30多年发展,环境技术和产品也在不断成熟,具备了走出去的基础和条件,是扩大贸易和投资的重要着力点。在贸易投资协定中开展环境议题谈判,为我们便利取得环境技术、绿色技术和使产品走出去创造了环境和动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因此,开展环境与贸易投资,不论是对我国开展绿色经济外交,还是发展国内绿色经济以及满足环境保护需求,都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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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环境保护、投资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中国正在主导或全面参与环境与贸易投资议题的所有机制,是WTO《环境产品协定》的发起国之一,在与美国、欧盟的投资协定以及与韩国、瑞士等的自贸区谈判中都设置了单独环境章节。尽管如此,在我国,环境与贸易投资还是新事物,开展起来还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开拓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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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进一步明确积极主动和从环境需求出发、兼顾其他利益的战略思路,从规则的顺应者转变为规则的制定者。环境与贸易投资议题可以作为我国从规则顺应者到规则制定者的先行者。要积极、主动考虑环境与贸易投资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从国际方面讲,不但不回避贸易伙伴提出的环境与贸易投资议题,而且要积极回应并主动提出提案,引领或主导谈判议题及进程。可以在刚启动的中国—斯里兰卡自贸协定及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中先行先试,主动要求增加环境章节,积极推动在亚太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中环境章节的设立,在《环境产品协定》谈判中积极提出中国谈判方案和清单。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从国内层面看,要积极考虑环境与贸易投资政策的调整,制定绿色贸易投资政策。设立环境与贸易投资议题红线,不能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确保环境质量改善。为此,需要从环境需求出发,兼顾其他利益。具体来说,开展环境与贸易投资,应坚持环境与贸易相称原则、阶段适应原则、环境利益和整体利益相结合等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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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明确推动环境与贸易投资议题的国家意志及法律授权。推动环境与贸易投资议题不能一事一议,而是要作为国家意志和战略,同时必须明确法律授权。具体包括:在国内贸易立法或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明确环境与贸易投资关系,增加环境与贸易投资相关内容;制定《绿色投资管理办法》;专门发布环境与贸易投资政策协调的总体性政策声明,表明中国要对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强调避免贸易和投资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愿意与其他国家加强环境合作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第三,强调对贸易投资协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贸易和投资协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包括事前评价和事后评价,形成制度,制定贸易投资协定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深化贸易投资协定环境条款可行性研究,为谈判条款设定提出建议;开展已实施贸易投资协定环境影响评价,为自由贸易协定的评估提出意见等。对《环境产品协定》环境产品清单筛选要做好环境利益的评估。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第四,重视对环境与贸易投资议题的实施。既要重视环境与贸易投资议题的谈判,也要重视环境与贸易投资议题的实施,两者并重,同时注意与国内政策的结合。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已经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要重视对环境章节实施的落实,提出落实方案,以环境产业园为依托建立环境示范项目。APEC环境产品清单于2015年实施降税,要从环境需求出发筛选例外清单。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积累经验,为未来的谈判和实施做好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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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切实保障推动环境与贸易投资议题。加强环境与贸易投资议题的基础性、政策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环境与贸易谈判宣传,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吸引企业或公众参与;着力培养环境与贸易投资研究及谈判的专门人才;加强环境与贸易投资机构建设,国务院下设环境与贸易投资委员会或协调机构;建立研究和实施的资金保障机制。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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