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开征集遴选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第三方评价机构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11-29 13:24

北京市发改委28日发布通知,公开征集遴选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第三方评价机构。而在此之前,10月15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在京万家企业和市级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4〕2184号),要求加强本市247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和163家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10月24日,召开了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暨清洁生产工作启动培训会,在京的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单位、在京万家企业、市级考核重点用能单位、中介咨询机构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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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要求,凡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参与申报,市发改委将组织专家综合评定后确定两个体系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通知中列举了一系列申报条件,其中,对于申报能源管理体系的评价机构要求具备以下专业条件: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1.近两年承担的节能咨询、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业绩和项目总计不低于6个。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本市推荐的能源审计、节能量、清洁生产中介机构将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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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至少拥有3名以上具有节能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6名以上中级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评价人员至少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过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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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申报碳排放管理体系的评价机构还要求具备以下两个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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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至少满足下列一个以上基本条件:
1)经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
2)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
3)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核查机构;
4)获国家及北京市推荐的节能量审核机构;
5)本市2014年推荐的能源审计机构;
6)北京市备案的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且近两年在国内完成的CDM或自愿减排项目的审定与核查、ISO14064 企业碳核算、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等领域合格的项目总计不少于5个。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内独立完成至少两个北京市或国家级课题,或自主开发至少两个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的机构也可申报。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2.应至少具有3名正式工作人员作为评价人员,且均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温室气体核算、CDM项目审定或核查、自愿减排项目审定或核查、ISO14064企业碳核算、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中的一个或多个领域具有两年(含)以上的咨询或审核经验,独立主持项目累计不少于3个或参加北京市能源审计项目不少于3个。开展评价工作时,每个项目应至少由两名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全程参加评价工作,组长须是符合条件的评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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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两个体系的机构应于12月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市发改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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