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共环境项目建设如何取得公众信任?笔者认为,必须创新项目选址的机制,真正让当地老百姓参与进来,实现彻底的、无条件的信息公开,并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质疑。
首先,政府应当明确一个理念:垃圾焚烧厂必须建,这是促进环境保护、破解“垃圾围城”的重要举措,不容置疑。其次,在向公众全面公开垃圾焚烧厂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信息的基础上,政府应当吸纳公众代表组成选址委员会,通过公开、民主的讨论确定项目选址。最后,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倒查机制,一旦项目出现环境污染等问题,上到当地政府领导下到具体项目责任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真正让公众吃下定心丸。此外,政府领导、公职人员可以带头搬到垃圾焚烧厂附近居住、工作,用实际行动证明项目安全性。
其实,社会公众对公共环境项目的质疑只是冰山一角,水面下隐藏了政府公信力缺失的时代之痛。如何真正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重树政府公信力,是各地政府要下大力气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惠州市而言,不妨就拿垃圾焚烧厂项目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全程公开、吸纳民意,用一份百姓满意的政绩答卷赢得公信力。(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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