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为“温室气体”大量排放造成的“温室效应”引起“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 正成为全世界民众关注的焦点,也是生态学和环境科学等学科研究的前沿课题。构成GHS的气体主要包括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等3种,因为大部分为CO2、CH4等以“碳(C)”为骨架的气体。以CO2为例,如果没有人为工农业活动燃烧大量煤炭、石油产生的大量额外的CO2,自然界的CO2可通过生态系统的生物之间的生理生化代谢(主要是植物的光合和呼吸作用),完成生态系统正常的碳循环而达到平衡,即正常的大气中的CO2浓度能维持在为300ppm左右。然而,由于人类建立社会和经济系统,使人类独立于自然生态系统形成所谓“生产”和“消费”二元经济系统,为人类独立于自然生态系统界生物的消费体系提供途径,不断发掘自然储备的能源用于工农业生产,也不断地排放相对自然生态系统而言是全部是额外的CH4、CO2等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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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大量以CO2为主的GHS 因为远远超过生态系统生物同化系统吸收而累积在大气中形成一个气体层,太阳辐射的短波光可透过它而到达地球,经后者表面反射的长波光缺无法透过这个气体层,因此,热量被这个气体层反射回地球供地表温度上升温室效应致使全球气候变暖,根据科学研究, 全球大气CO2 浓度已从工业化前的约280ppm, 增加到了2005 年的379ppm(王昀,2008)。最近的100年来全球温度平均上升1.0℃,对全球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人类生存产生严重威胁。在世界范围内,对温室效应问题的最早的认识应追溯到1992 年6 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会上 150 多个国家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这是全球第一个全面控制CO2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公约。5年后的1997 年12 月, 149 个UNFCCC缔约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第一次以法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随后因世界最发达国家美国的异议,直到2005年2月26日《京都议定书》才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被公认为是国际环境保护的里程碑,是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旨在限制全球气候变暖要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条约。它对签约的发达国家排放的CO2、CH4 等6种温室气体的消减量作了明确的规定。
从本质上说,《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一种最主要的减排机制就是“清洁发展机制”(李友华,2008)。抛开CDM规定的所谓发达国家有业务帮助发展中国家以较低成本实现减排任务, 它所涉及的目标就是发展经济的同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低碳排放,即发展“低碳经济”。这是“低碳经济”提出的社会经济背景,也是“低碳经济”最核心的内容。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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