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是世界上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面对各国的减排压力,在2009年12月哥本哈根国际环境会议上,我国承诺的碳减排目标是:到2020年单位 GDP的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十二五”期间,我国首次提出2015年比201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7%的约束性目标。早在2009年,国家发改委就提出我国要试行碳排放强度考核制度; 2013年4月和5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地2012年度及“十二五”以来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的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13年拟定《碳强度下降指标考核评估办法》,建立了碳强度下降目标责任制,并下发给地方。新出台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是在2013年对2012年地方政府碳强度进行试考核的基础上完善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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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易碳家了解到,新出台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加上之前发布的节能减排考核体系,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两大约束性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体系,这有助于我国在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实现我国制定的“十二五”碳排放强度下降的约束性目标以及国际环境会议上的承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