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谓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考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条件,不是企业利润总额,而是所属行业、当年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有关指标。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之间的区别:首先是适用对象不同。小型微型企业的适用范围除一般企业外,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其次是划分标准不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指标包括多个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不同标准。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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