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点2家企业未履约,面临罚款及配额扣除处罚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8-08 21:15

8月6日,广东发改委发布公告,称截止7月15日,需履约的184家控排企业中,有182家控排企业通过配额注册登记系统提交配额完成履约义务,2家控排企业未按规定完成履约,企业履约率达98.9%。两家企业分别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一、化州市大荣水泥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751053736,位于茂名市化州官桥镇,1979年建厂投产。该企业未按规定报告2013年度碳排放信息,拒不接受第三方机构核查,未按规定清缴2013年度碳排放配额。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二、乐昌市昌鑫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776922176,位于韶关市乐昌长来镇昌山村,2005年建厂投产。该企业未按规定报告2013年度碳排放信息,拒不接受第三方机构核查,未按规定清缴2013年度碳排放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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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改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企业进行处罚。根据管理办法和《配额管理实施细则》,未足额清缴配额的控排企业和单位,由广东省发改委责令履行清缴义务;拒不履行清缴义务的,在下一年度配额中扣除未足额清缴部分2倍配额,并处5万元罚款。控排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记入该企业(单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媒体向社会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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